彭博報導指臺灣崇越、漢唐等4家科技公司協助華爲設晶片廠。經濟部表示,廠商合作內容和關鍵技術無關,但提醒業者遵守臺灣法規以及美國實體清單管制,留意供應鏈風險。
經濟部表示,根據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網站,目前華爲相關公司共有141家納入實體清單,其中包含華爲、海思半導體公司及訊崴。
根據彭博報導,臺灣4家科技企業正在協助華爲替中國深圳地區一個不爲人知的晶片工廠網絡打造基礎設施,其中包含臺灣晶片材料經銷商崇越科技、無塵室廠漢唐旗下的子公司等。
經濟部長王美花下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依照臺灣法規,關鍵技術不可以外流,但根據彭博報導,廠商協助華爲的工廠建設,看起來與關鍵技術材料或設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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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美國實體清單管制,王美花表示,若企業被美國納爲實體清單,不可以使用美國設備和技術,會提醒臺灣廠商遵守美方規定。
王美花指出,廠商在中國的投資、設立公司等技術使用除了必須符合臺灣法規,不能違反國安規定,也須注意是否違反美國實體清單規定,經濟部會持續瞭解廠商與華爲合作的態樣,以保障廠商相關權益。
經濟部官員說明,將提醒業者留意供應鏈風險,因爲根據美國外國直接產品規定(FDPR),以美方授權的技術爲主,業者須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影響取得技術授權。
根據美國FDPR出口管制規定,如果在美國境外業者設計、開發、生產產品過程中,使用美國管制的技術、軟體丶材料或設備,且交易對象是華爲相關列入實體名單的企業,都須事前向美國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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